所有项目须3年内完工
昨日,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审议通过了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做的《关于北京市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杨晓超称,根据财政部确定的债券规模和相关要求,统筹考虑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按照向南城、向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等倾斜的原则,确定了北京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支出方向和使用项目。
据了解,所有项目都必须要在3年内完工。
酌情决定是否限额发行
市财政局副局长徐熙表示,这是北京首次发行地方债券,发行时间预计在四 五月份。考虑到当前百姓购买债券的热情比较高,是否会采取限额发行方式,将由承销商酌情决定。
据介绍,地方政府债券为可流通记账式债券,期限三年,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也就是说,在证券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都可以购买地方债券。虽然地方债券冠以地方省市的名头,但并不局限于本地居民购买。北京居民可以购买其他省份发行的地方债券,外省居民也可以购买北京发行的地方债券。据了解,与国债一样,地方债券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徐熙表示,昨日该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财政局已向财政部报告,等待财政部批准。
分配细则
34亿投向交通基础设施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称,根据财政部确定的债券规模和相关要求,统筹考虑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按照向南城、向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等倾斜的原则,确定了北京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支出方向和使用项目,计划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中央投资配套、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资源能源保障等方面。其中,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入总额为34亿元。
来源:新京报